法律

哈市50余司机因“赖在”轻微事故现场被罚

  1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实施半个月,有50多名驾驶员未及时撤离轻微事故现场、造成交通拥堵,被交警部门罚款200元。

  据统计,11月1日该《细则》实施以来,哈市市区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280余起,平均每天有160余起轻微交通车损事故适用于《细则》,绝大多数轻微交通事故是在交通民警指导下完成协商处理的。根据交警部门分析,当事人不及时撤离现场的原因主要有:驾驶员担心拆除事故现场后不能得到赔偿、事故发生后不知如何操作,以及担心车损额度超过2000元。

  对此,交警部门提示,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的就适用快速处理,只需三个步骤。第一步,事故双方查验对方的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第二步,用手机等拍照摄影器材固定证据,立即拆除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第三步,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索要报案号,认真填写《记录书》规定内容,并相互签字,各持一份,然后就可以按照提示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交警部门说,至今没有发生因自行撤离现场而得不到处理的情况,驾驶员不必担心拆除事故现场后不能得到赔偿,只需按照《细则》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