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引蛇出洞智取肇事逃逸人——准旗交警连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交通肇事逃逸,不仅给受害人及其亲属带来严重的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同时也是向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对抗性挑战。鄂尔多斯市交警部门历来重视并不断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期,准格尔旗交警大队通过智取肇事逃逸人,成功侦破了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08年4月10日20时40分,准旗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曹羊复线3km处发生交通事故,有一行人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接到报警后,曹羊中队长郭平晓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勘查,判断路面上的制动印痕及现场散落的车体碎片为大货车所留。肇事车辆可能向南逃逸。郭平晓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同时派指导员乔俊峰带领民警对辖区滞留的车辆进行逐一排查、逐车进行了详细的登记。

  4月11日,大队成立了以范ZZ副大队长为专案组长的侦破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以赴侦破此案。4月15日,大队长王Z在召开此案调查报告会上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在车流密集场所、各收费站张贴悬赏公告。同时,侦破小组要继续展开排查,各路勤中队要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密切注意过往的每一辆大货车,寻找破案线索,要不惜一切代价侦破此案。

  2008年5月4日,侦破组在调查走访中得到一条重要的线索,蒙K47531号东风大货车有作案可能,王Z大队长立即部署了具体侦破方案,要求迅速追查此车。大队民警通过网上查询确定该车为东风自卸大货车,车主是达旗人。为了不打草惊蛇,侦破组民警绕过车主深入了解情况,得知该车刚刚换了驾驶人,原来的驾驶人现暂住达旗树林召镇内。抓捕行动正式开始,考虑到肇事驾驶人刚刚“失业”,肯定急于想再找份开车工作用来“隐身”的心理,一个用电话招聘司机、“引蛇出洞”的抓捕计划便形成了。

  “喂,你好!请问你是任某吗﹖”通话民警不慌不忙地问道,“是的,请问你有什么事﹖”任某没有丝毫戒备。“是这样的,我们刚买了一辆大货车想在咱们这儿跑运输,现在想雇个司机,听朋友说你技术不错,看你有没有这个打算?”“行了,你们现在哪儿了﹖”任某已经上钩。“我们现在三完小这儿了。你要是在的话,咱们见面谈一下工资待遇方面的事吧﹖”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好的,我也在街上了,我去你那儿找你吧!”没有意外,一切尽在民警的掌握中。在达旗三完小附近,民警将送上门来的任某成功抓获。侦破组民警对任某进行连夜突审。起初,任某拒不承认自己肇事逃逸,通过民警的强势攻心和政策开导,任某的心理起了微妙的变化,言辞开始柔软。最终,任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待了自己在4月10日晚在准旗曹羊线3km处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的犯罪事实。“4·10”重大肇事逃逸案水落石出。

  2007年11月6日12时40分,准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壕羊线67km处有一人被车撞伤,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大队指示纳日松中队派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被抢救的受伤人赵某某,后经准旗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现场上,中队长郝俊峰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同时启动了紧急预案,并立即封闭了辖区进出道路,将中队民警分为现场勘查处理组、调查走访组、堵卡组分头行动。郝俊峰中队长根据现场制动印痕及伤者身体上的碾压痕迹,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为顺着行驶方向逃逸。少时在闻讯赶到现场的大队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范ZZ的指挥下统一行动,开始了紧张的侦破工作。各组对辖区内滞留的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检查,逐车进行了详细登记。在调查过程中,根据日常通行壕羊线车辆的规律,在调取收费站监控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蒙A27851的大货车在肇事时间段后一直没有通过收费站,此车引起了参战民警的注意,同时也与该车车主张ZZ及驾驶人闫ZZ取得了联系。经询问得知,张ZZ名下的两辆车,其中一辆车的车主是他山西朋友叫蒙某的人,此人用张ZZ的身份证在呼市给车挂的牌照,车号是蒙A27745和蒙A7519挂。

  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在调查走访中得到另一条线索,有一位村民说:“在肇事当日下午15时许,在伊东集团古城矿区磅房东侧煤场停放一辆琴岛带挂大货车(主车蓝色,挂车红色),挂车的右前轮有刮擦痕迹,但到了下午18时30分左右,发现该车不见了。因为近期煤矿并不生产,所以这辆车停在那里特别扎眼,于是就多看了几眼,车号好像是蒙A27※※5。”煤矿不产煤,这辆车停在那里干什么﹖从时间上分析,该车有作案可能。再加上张ZZ提供的线索,两者合并,蒙A27745肇事逃逸嫌疑重大。侦破组领导当即决定:“立即寻找该车!”

  几日后,张ZZ与闫ZZ又提供了一条线索:朋友蒙某近日说起他的车在11月6日肇事了。经张ZZ询问了解,肇事车正是蒙A27745,肇事时这辆车的驾驶人是蒙某的侄儿蒙某某,蒙某某肇事后逃离现场后已经回了山西。

  大队与山西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立即赶赴山西实施抓捕,但到了山西蒙某与蒙某某的家里,二人早已不知去向。侦破组民警多次到山西,也一直没有找到蒙某与蒙某某。功夫不负有心人,侦破组民警深知二人一定会与家人联系,多次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家人转告蒙某与蒙某某,“只有投案自首,才能宽大处理”。2008年4月16日,蒙某某终于来到准格尔旗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自己在2007年11月6日在壕羊线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这起侦破长达半年之久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