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省惠州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惠州市各级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有关精神,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高度,从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出发,转变观念,建立有效培养选拔机制,实行政策倾斜,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2003年,该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各县(区)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女干部配备率达到六个100%,其中地级以上市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从2000年的零提高到100%,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由2000年的20%提高到2003年的100%。地级以上市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由2000年的48.8%提高到2003年的55%。县级及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配备率由2000年的18.8%提高到2003年的19.6%。现有副处以上女领导干部110名,其中,任县(区)四套班子正职2名,市直部门正职12名。

  一、抓转变观念,实现培养选拔女干部认识上的新突破

  惠州市委在实践中充分认识到,加快女干部培养选拔步伐,在各条战线上进一步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三种观念:

  一是加快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女干部是干部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参政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和妇女解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大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群众基础,实现党的阶级性、先进性与联系群众的广泛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加快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离开了妇女尤其是女干部这支伟大人力资源的参与,小康社会目标就无法实现。

  三是加快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高班子整体功能的必然要求。由于性格、角度等的差异,女干部有男干部所不具备的独特长处和优势。因此,提高领导干部中妇女干部的比例,绝不是单纯的“倾斜照顾”和片面的“比例照顾”,而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功能的必然要求,从某种程度上说,妇女参政具有比男性参政更为重要的意义。

  为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2001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妇女发展规划,争取在3-5年内,使全市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市委、市政府利用中心组学习机会,专题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意见》有关精神。市委主要领导提出,要利用2001年机构改革和接下来的市、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利时机,把女干部、尤其是女领导干部配好配实。市委有关领导通过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等各种场合,向各级党委传达了市委的有关精神,要求各级党委、部门务必提高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委组织部、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注意保留和配备女干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01-2005年惠州市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制定了《惠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市委组织部通过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强调了全市妇女发展规划的目标和有关要求。同时,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及表彰活动,为女干部的成长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深入开展“四自”教育,由女领导干部现身说法,消除女干部的思想障碍,有效提高了全市妇女参政从政意识。

  通过不懈的努力,惠州市各级党委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认识上逐步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从上级硬性要求的“要我选拔”转变为“我要选拔”;二是从“不放心使用”、“不敢大胆使用”转变为“大胆使用”;三是从“放羊式”培养转变为规范程序培养;四是变“时松时紧”的随意性选拔为“常抓不懈”的常规性选拔;五是变求全责备为看主流、看发展、看潜质。观念的更新,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转变为各级党委的自觉行动,各级党委都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全市形成了关心女干部、重视女干部、重用女干部的良好氛围。

  二、抓健全制度,实现吸收培养女干部机制的新突破

  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女干部队伍,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从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抓起。为此,近几年来,惠州市委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创新女干部的吸收录用和培养机制。

  1、健全创新吸收录用女干部的优先机制。首先,贯彻公平竞争的原则。各单位完善平等竞争的机制,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和公务员录用时,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保证女性不受歧视,促进优秀妇女进入决策和管理层。其次,贯彻妇女优先原则。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和公务员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争取给予“倾斜照顾”,优先选用女干部。还通过公招、公选、竞争上岗、调任等工作中预留女性职位等办法,使一批批素质较高、潜力较好的女干部进入到干部队伍中来。再次,贯彻适当比例的原则。对“三类代表”中女干部配备提出一定的比例要求,为女干部成长开“绿色通道”。本届惠州市党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代表分别比上届提高了0.54%和3%。

  2、健全创新灵活多样的女干部培训机制。按照“重点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干部抓紧培训”的原则,采取上派下挂、跟班学习、境外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确保党政机关女干部每年受培训达到平均18天以上(五年累计三个月)的要求。2000年以来通过境外培训班培训女领导干部22人。2001年通过年轻干部研讨班培训女干部5人。2002年以来,通过省妇女干部培训班培训女干部10人;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较成熟女干部16人;通过举办各种主题班,2002年培训市直年轻后备女干部28人,乡镇妇联主席培训班培训87人;举办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培训11人。今年下半年拟举办新进女党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注重联系本市女干部队伍的素质状况,实行有针对性地培训。着重以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加强女干部的相关能力培训。对女领导干部,重点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对女专业技术干部,努力提高科学素养和创造创新能力;对基层妇联干部,重点培养文化科技知识、职业技能、普法、文明素质和妇女维权的知识、技能等,努力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抓拓宽渠道,实现选拔任用女干部途径的新突破

  为了有利于女干部脱颖而出,全市各级党委注意营造健康较快成长的用人环境,有关部门把上级精神和本市妇女发展规划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发现一个、培养一个,成熟一个、提拔一个。为有效拓宽女干部“能上”的渠道,市委抓住换届和缺位调整等有利时机,采取公开选拔、委任、内部“公推”等形式,实行“三个一批”策略,加快女干部选拔任用的步伐。

  1、鼓励参与竞争,公开选拔一批。1999年以来,惠州市分别面向全市和全国公开选拔了4批干部,其中女干部4名。主要采取的是在每一批的公选职位都预留了一名女干部配备指标的做法。在2003年全省联合公选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中,全市共有38名女干部参与报名,其中进入面试的女干部有9名,最后录取的9名干部中女干部有4名,占录取数的44.4%。今年下半年,市委拟拿出一定的职位在女干部中定向选拔。今后,“公选”将成为惠州市选拔任用女干部越来越重要的途径。

  2、坚持同等优先,委任使用一批。在日常调整中,通过采取空缺优先补充、先进后出、早压担子等办法,着力选好配强女干部。紧紧抓住2003年换届这一有利时机,针对女干部在重要岗位、重要职务尤其是正职偏少的现象,市委充分利用换届调整,采取委任的方式,共选拔副处以上单位正职19名,其中利用2003年换届期间配备的女干部就有8名,占42.1%。市党政工作部门正职5人,区长1名,仅2003年换届调整就提拔了政府工作部门正职2名及区长1名。对教育等9个优先配备女干部的部门,目前除司法外,其余8个部门已配备女领导干部,其中属2003年换届期间配备的就有5个,占62.5%。

  3、采取跨越式发展,破格提拔一批。对县区党政班子缺配,而本地缺少成熟女干部的情况,采取交流的办法,2003年借县区换届时机,从市直机关中选拔了3名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县区任职,其中破格提拔的2名,一名到县(区)当常委、组织部长,一名当常委、宣传部长。同时在县区破格提拔2名优秀年轻干部任副县(区)长,越级提拔1名党外女干部任县区政协副主席。2003年,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在全省联合公选中破格提拔2名副县级女领导。

  4、加强台阶培养,择优锻炼一批。2002年市委组织部大胆采用公开选拔的形式选拔市直机关后备干部,对市直各单位通过内部公开推荐(内部“公推”)的后备干部通过统一笔试,建立起37人的市直年轻女后备干部队伍,从中择优挑选出比较成熟的中青年女干部11人,目前已有4名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针对基层女干部来源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市妇联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精心挑选了两批共33名基本素质较好、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直接分配到乡镇工作。今年6月又从市直机关中,通过各单位内部“公推”,选派了8名科级女干部到乡镇挂职任党委副书记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