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法鉴定怎么弄,司法鉴定人最低年龄

  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对于司法鉴定人的最低年龄,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司法鉴定人的条件进行了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所在鉴定机构推荐,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1、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

  3、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

  4、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1、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3、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4、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