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期指套期保值应用范围分析

  不少投资者对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理解还停留在担心市场下跌而参与\“卖期套保\”之上。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实际应用范围则要大得多。下面就套期保值的应用范围进行简要分析。

  股指期货之所以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与股票的价格大多受相似因素的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方向基本一致。因此,投资者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建立与股票市场相反的持仓,则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必然在一个市场上亏损而在另一个市场上盈利。通过计算适当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达到亏损与盈利的大致平衡,从而实现保值的目的。传统套期保值主要分为卖出套期保值和买入套期保值两种。

  卖出套期保值。对于已经拥有股票的投资者,由于对市场走势没有把握或预估市场将会下跌,为避免市场下跌带来的损失,则先在股指期货市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如果市场真的下跌,则投资者可以通过从股指期货市场上的获利来弥补股票现货市场上的股价损失,以达到保值目的。

  对于买入套期保值的应用,当投资者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内建立现货仓位,但又预期市场短期或中期内会上涨,为了控制购入现货的成本,则可以先在股指期货市场买入期指合约。当未来现货建仓完成再平仓期指合约,这样就可以达到通过买入股指期货对冲成本风险的保值目的。

  卖出套期保值的主要受益者为国内公募基金和大小非持有者。由于目前国内基金大都向价值投资靠拢,他们通常对组合产品的长线收益充满信心,因此,即便出现一定系统风险也不愿意放弃持有的头寸。而且基金作为市场风向标,如果一旦大幅减仓,则可能对市场形成更坏的影响。此外,股票型公募基金还有一定比例的持仓限制,因而为了避免系统风险带来的冲击,卖出套期保值可谓公募基金的最佳选择。

  另外,国内公募基金在新发基金后有36个月的建仓时间限制。如果建仓期市场又处于下跌趋势,则对建仓成本带来不利,如果基金能合理在市场参与适当的卖出套期保值操作,则可能适度平抑成本问题。当然,另一个卖出套保群体就是大小非的持有者,除了社保基金外,相当部分大小非由上市公司交叉持有。由于大小非的价格波动会定期在这些持有人账面上体现,因此,要规避市场下跌带来的账面浮动亏损,参与卖出套保则是较好的选择。至于私募基金和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相对较小,进出市场相对容易,参与套保的意义不大。

  虽然买入套期保值容易被市场忽略,但其适用范围却较广。首先,同样适用于公募基金,其近年发展迅猛,每年都有新基金发行。新基金都有一个建仓过程,由于资金量大,如果建仓过快,则可能推高市场从而增加建仓成本;如果在市场先买入一定股指期货,然后在现货市场缓慢建仓,这样对于牛市行情下也能较好控制建仓成本。

  其次,私募基金或一些投资机构也可以参与,假如私募基金定向发行产品,但资金到位需要一段时间,而此时股市正处于上行阶段,则可以适当参与买入套期保值达到对冲建仓成本的目的。另外,买入套期保值也适用于国内债券持有者,由于通常债券同股市是负相关的关系,因此在股市看涨的情况下,同时债券的收益率会有所下降,那投资者如果通过买入期指完成部分套保操作,则有利于保障固定收益率的提高。

  套期保值的方法很多,卖期保值和买期保值是其基本方法。

  (1)卖期保值

  卖方套期保值是为了防止现货价格在交割时下跌的风险而先在期货市场卖出与现货同样数量的合约所进行的交易方式。通常是在农场主为防止收割时,农作物价格下跌;矿业主为防止矿产开采以后价格下跌;经销商或加工商为防止货物购进而未卖出时价格下跌而采取的保值方式。

  例如,某农场主在7月份担心到收割时玉米价格会下跌,于是决定在7月份将售价锁定在1080元/吨,因此,在期货市场上以1080元/吨的价格卖出一份合约以进行套期保值。到收割时,玉米价格果然下跌到950元/吨,农场主将现货王米以此价卖给经营者。同时,期货价格也同样下跌,跌至950元/吨,农场主就以此价买回一份期货合约,来对冲初始的空头,从中他赚取的130元/吨正好用来抵补现货市场上少收取的部分,而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丧失了有利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的利益。但是,由于他们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了不利价格变动的风险,使其可以集中精力于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正常利润。

  (2)买期保值

  7月1日,大豆的现货价格为每吨2040元,某加工商对该价格比较满意,卖出100吨现货大豆。为了避免将来现货价格可能上升,从而提高原材料的成本,决定在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大豆套期保值交易。而此时大豆9月份期货合约的价格为每吨2010元,基差30元/吨,该加工商于是在期货市场上买入10手9月份大豆合约。8月1日,他在现货市场上以每吨2080元的价格买入大豆100吨,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以每吨2040元卖出10手9月份大豆合约,来对冲7月1日建立的空头头寸。从基差的角度看,基差从7月1日的30元/吨扩大到8月1日的40元/吨。交易情况如下:交易品种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基差

  7月1日卖出100吨大豆:价格2040元/吨买入10手9月份大豆合约:价格2010元/吨30元/吨

  8月1日买入100吨大豆:价格2080元/吨卖出10手9月份大豆合约:价格2040元/吨40元/吨

  套利结果亏损40元/吨盈利30元/吨亏损10元/吨

  净损失100*40-100*30=1000元

  注:1手=10吨

  在该例中,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均上升,但现货价格的上升幅度大于期货价格的下降幅度,基差扩大,从而使得加工商在现货市场上因价格上升买入现货蒙受的损失大于在期货市场上因价格上升卖出期货合约的获利,盈亏相抵后仍亏损1000元。

  同样,如果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价格不是上升而是下降,加工商在现货市场获利,在期货市场损失。但是只要基差扩大,现货市场的盈利不仅不能弥补期货市场的损失,而且会出现净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