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找法网说法:女子花钱上瘾,贷款担保须谨慎

  物质充裕的年代,消费诱惑随处可见,有些人花钱上瘾简直停不下来。这不,一女子贪慕虚荣“装大款”,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以贷款做生意为名向银行贷款三十万,并骗取三个好朋友为自己做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名牌包、高档时装,出入高级会所等。三十万很快就挥霍一空。最终,女子因无力偿还,被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三个好朋友则被判承担偿还30万元贷款。

  很多时候,我们碍于情面,会爽快地为亲朋好友的贷款担任担保人。但是,贷款是有风险的,如果担保不当,随时可能会变成“替罪羔羊”。那么,保证人如何才能避免担保风险呢?

  了解被担保人的财力状况

  我们在决定担任保证人之前,应该对被担保人的情况做一个深入的了解。详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济实力、资产状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资信情况,看其是否能够清偿被保证的债务,千万不能碍于情面而盲目担保。

  其次,了解贷款的用途。贷款一般都是用于某种有意义的用途,比如投资、做生意、实力增值、完成某种具体任务等。这些都是贷款的积极方面。但是,不排除有些贷款者是为了个人私欲消费而骗取贷款,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学会分辨事实。另外,如果是比较浮夸和希望不大的事情,我们还是要对它敬而远之的。

  同样,我们也要对自身的经济实力作分析。如果我们的财力状况允许的话,就可以考虑提供帮助。如果我们并不具备担保实力,就应该学会拒绝。

  明确债的担保范围和形态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这对担保人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在担任贷款担保时,可与被担保人约定债的担保范围。

  同时,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担保形态。担保一般采用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简单通俗的说连带担保就是债权人可以不向债务人讨要债务而直接向担保人进行讨要,而一般担保是在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债务时才向担保人讨要。不过如果没有注明,则法律默认是连带担保,而一般银行贷款也大部分不操作一般担保的业务。

  追踪和监督被担保人的偿债情况

  我们在提供担保的期间,要时刻跟踪和监督被担保人的情况。对被保证人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保证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保证人承保后,要适时督促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如发现被保证人有意规避债务或者存在其他风险情况,要依合同约定及时主张权利。

  如果发现债权和债务人恶意串通,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合同或担保未通知担保人的,有证据证明,都可以及时解除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力。如果债权人半年内没有行使权力,视作主动放弃。担保人将不受担保责任影响。

  担保风险发生后的补救

  如果债务偿还期限届满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那么保证人就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余债或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补救方法。

  如果债权人放弃押品的追偿,或者担保时效已经过期或诉讼时效已经过期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

  如果发生代偿,也可以行使追索权,向债务人申请债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积极向债务人追偿。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申请参加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破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一旦为他人提供担保,就负有法律义务。如果发生风险,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影响到金融信誉。因此,我们要谨慎对待担保,规避担保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