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化隆回族自治县农民为联户担保贷款叫好

  一心想从事“拉面经济”但又无资金的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扎二村的60户村民,近日在自家门口得到了由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化隆县就业局提供的户均10万元、共计600万元的联户担保贷款,为他们进一步创业解决了资金之忧。

  贷了10万元款的村民马海龙按奈不住内心的喜悦高兴地说:“自己是一名拉面匠,一直想开家拉面馆,但因无资金只好在别人的店里打工,现在联户担保贷款帮我圆了梦,准备到广州开家拉面馆赚钱致富”。

  为继续做大做强以“拉面经济”为主的创业经济,推进全民创业就业、加快农民群众脱贫致富,2007年以来,化隆县委、县政府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发放了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元,为广大外出创业群众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然而受种种因素的限制,群众在办理小额贷款时,必须由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担保,且手续繁复,将很大一部分确需贷款扶持的群众拒之门外,无法享受贷款服务。针对群众贷款当中遇到的难题,化隆县就业局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的工作人员深入化隆县信用村---扎巴镇扎二村,经实地考察论证后,把扎巴镇扎二村确定为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的联户担保贷款示范村,率先在这个村组织实施联户担保贷款试点。当天,扎二村60户村民在村委会的组织下,每5户为一组,自愿组成12个联户担保小组,互相担保、互相监督,无需提供其他担保,便在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得到了户均10万元、共计600万元贷款扶持。联户担保贷款简化了担保、审批程序,使审批关口下移,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贷款服务,破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