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路虎飞车砸现代,1死4伤,司机获刑1年

  2008年10月7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对酒后无证超速驾驶汽车,造成1死4伤的司机刘XX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007年5月20日18时许,刘XX在醉酒状态下无照超速驾驶其母所有的一辆路虎小型越野车,由南向北行至朝阳区东三环主路燕莎桥上坡处时,车辆撞到右侧桥梁护栏后失控,向左冲过中心隔离带翻入逆行车道,砸在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一辆北京现代牌轿车顶部左侧,致该车司机司某当场死亡,刘XX及同车的3人分别受轻伤,两车损毁。

  该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刘XX承担全部责任。刘XX于去年9月1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当日被取保候审。据悉,案发后刘XX先后赔偿现代车司机司某的家属100万元,赔偿同车及现代车上的乘客经济损失9.8万元。

  案例分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XX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无驾驶资格超速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刘XX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能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自首,且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专家认为,这种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过失杀人,肇事者如能和家属达成良好协议,才能获得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