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三)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四)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五)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

  (二)申请人2存免冠照片2张;

  (三)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无,但要等待查询);

  (四)失业证明:

  1、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4、失地农民,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提供原所在部门出具的复原退役证明;

  6、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在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方可办理。

  凡领取失业证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所需证明材料包括:

  (一)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

  (二)职业高中毕业生和自费走读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社区居委会证明。

  (三)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四)被开除、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职工、合同期满的职工,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五)按政策规定迁入的居民(不包括已落实安置的征地农民),凭原申报其入户的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歇业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七)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八)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九)新毕业的毕业生,凭参加劳动就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结业证书。

  (十)以上证明需所在区劳动局加意见、盖章。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