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夏季夜间交通事故增多,安徽将严查凌晨行驶客车

  “凌晨1时至5时由外省进入安徽省的长途客运车辆,必须严格进行停运,违反的将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前天,安徽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队长在省安监局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上表示。

  据悉,今年上半年,安徽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7861起,1006人死亡,910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85.8万元,道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随着夏季到来,驾驶人为避暑热多在早晚出行,夜间交通事故可能增多;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增多;驾车出游增多;酒后驾驶、飙车等行为可能会增多。

  针对长途客车凌晨赶路,熬成“红眼客车”,给乘客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安徽省将时间提前一小时执行。凌晨1时至5时驶入安徽省的长途客运车辆,在非省际收费道口被发现的,处罚后责令其原路返回或驶下高速公路。在省际收费道口被发现的,处罚后责令其停车休息,停车休息可安排在省际道口指定区域或进入省际道口的第一个服务区进行。在路面巡逻中被发现的,将其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处罚后责令其停车休息。

  “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监控资料、公路监控卡口,排查出凌晨2时至5时在安徽省境内行驶的客运车辆信息,及时通报车辆所属客运企业,责成其对车主和驾驶人处理。对在收费道口和路面巡逻中发现的客运车辆违犯禁行规定的,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张队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