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反规定举办文艺演出,成都治安处罚第一例

  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很受大家的欢迎,但是人员一旦聚集多了之后,没有相应的应急处理及有效疏散,有可能就会酿成悲剧。1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成龙路派出所向媒体公布了关于“处理全市首例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治安案件”。元月20号傍晚七点过,民警接到反映辖区内有人在进行露天文艺演出,场面极其混乱。

  拥挤的现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来参加某品牌为推广新产品举行的文艺演出活动。现场人气爆棚,但是组织者却对相关审批一问三不知。民警立即制止了活动继续进行,并责令举办方负责人廖某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这是成都市首例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治安案件。经查证,廖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反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人廖某行政拘留五天。其实大家很关心,举办活动到底该具备哪些合法的手续,警方介绍,文艺演出、游园活动等等,只要预计观众人数达到一千人以上,就应该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