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

  饮酒及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500,扣12分,吊销驾驶证,拘留10天;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15天,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吊销驾驶证,拘役1-6个月,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2、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一次记12分,吊销驾驶证,拘役1-6个月,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饮酒后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领驾驶证。

  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

  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新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