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部门倡议驾驶员、行人改善18种交通行为陋习

  去年全国汽车增长1300万辆,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6亿辆,驾驶人达到2亿;全国有16座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万,北京机动车达到400万辆,仅去年就增加了50万辆。这样一组庞大的数据使各个城市的交通秩序受到极大挑战。昨天,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出用3年时间,重点开展四项活动,交通参与者可以对照这些行为规范,使自己尽量远离带来生命危险的不良交通行为。昨天,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对云南省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拿出了实施方案,昆明作为全省率先开展行动的城市,省领导小组要求今年就要明显见效。

  去年云南机动车已达560万辆、驾驶人达620万人。由于城市化、出行机动化带来的交通秩序混乱问题,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截至1月20日,昆明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155115辆,驾驶人达到140万人。前四项由于安装电子眼监控、交警长期管理,已经比较规范;但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闯红灯等现象十分突出。

  针对驾驶人的驾车陋习,以及行人跨栏过街等不良行为,领导小组提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此外,为减少事故,领导小组号召驾驶员自觉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对于酒后驾驶、超速50%以上、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营运客车驾驶人、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都将进行7天集中教育,需考试合格才能恢复驾照。

  对于城乡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地方,领导小组要求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