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检验检疫实施通关模式改革

  改革包括三方面内容:

  1、建立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改造升级CIQ2000系统,按照低风险、可控制原则,统一制定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对于出口产品免验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制度企业、出口分类管理中的一类企业等,经产地局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实现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2、建立进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对于直通放行的货物,口岸局受理报检并签发通关单,将报检信息发送至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货物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实现直通放行。

  3、开发完善、建立健全一整套技术、行政保障措施,既实现放得快,又保证管得住、管得好,全面推进与海关的“通关单电子联网核查”,建立电子底账,实现通关数据的可追溯性,启用“报检单位和报检员管理系统”的诚信管理功能,强化企业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