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务部建议启动电子商务立法

  代表认为拍卖行业“拍假”盛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

  抓紧拍卖法修订准备工作

  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财经委建议抓紧拍卖法修订准备工作,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王法亮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近年来,我国拍卖行业发展迅猛,拍卖企业迅速增加,年成交额成十倍增长,但同时存在“拍假”“假拍”盛行、信息披露不透明、政府部门监管缺位、诚信规则缺失等问题,建议修改拍卖法。

  商务部认为,代表议案所提意见合理,今后将在修改完善拍卖法时认真研究。

  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商务部的意见。

  民政部推动制定收养子女登记条例

  收养能力评估制度有望确立

  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民政部正积极推动制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孙菁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修改收养法。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收养法虽然对规范收养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有些具体问题难以解决,建议对该法进行修改。

  民政部提出,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年龄不得相差40岁的建议很重要,民政部正积极推动制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通过确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作出全面评估。代表议案中关于“收养人虽有子女,但子女有残疾的,允许收养一名子女”的建议,现行收养法第八条已有相应规定。

  全国人大内司委同意民政部的意见,并将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法建议。

  代表提出延长发起人股份禁售期

  法制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

  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延长发起人股份禁售期的问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海南代表团、赖鞍山、王文京、易昕、杨天夫等127位代表提出5件议案,建议修改公司法。

  代表们在议案中认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公司法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建议修改公司法,增加股权转让和恶意兼并的规定,明确股东出资不实的连带责任和优先股制度,规范公司登记和年检。

  国务院法制办认为,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股权转让属于法律执行和具体监管问题,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应以自愿协商为原则,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股权转让时股东优先购买权在公司法中已有规定,一定程度上可防范恶意兼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恶意兼并否决权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股东出资不实的连带责任在公司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公司法虽未系统规定优先股制度,但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各地工商部门查询工商档案做法不一问题,可由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制定统一的规定加以解决。

  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

  商务部建议启动电子商务立法

  规范网络交易保护知识产权

  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商务部建议将电子商务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尽快启动立法工作。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周晓光等60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建议制定网络交易法和电子商务法。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目前我国尚缺乏一部专门针对网络交易的法律,现有规定比较分散,已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也存在效力层级不高、体系不清、内容不全等突出问题,不能适应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现实需要。

  商务部认为,电子商务可以涵盖网络交易内容,出台电子商务法有利于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有利于防范交易风险和明确各部门职责。

  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商务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