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法规范莫让“网络拍卖”等太久

  3月8日,在网络司法拍卖研讨会上,“淘宝司法拍卖”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全国已经有21个省(区市)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入驻法院近700家,完成近9万次拍卖。其中,浙江、江苏、福建、河南、贵州、北京等6省市全部法院都已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不同于以前的委托拍卖方式,这种遵循传统竞价原则、通过网络平台达成交易的新型拍卖方式,拥有便捷、公开、透明等诸多优势,能让更多的人不受空间限制参与其中,同时也让拍品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然而在网络拍卖迅速发展的同时,仍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那就是具体法律规则的缺乏。

  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乃至整个互联网相关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国内网络拍卖运作缺乏有效地制约和规范,截至目前没有一个切实可依的、专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是对应网络拍卖最为接近的法律制度,但对网络拍卖的参与者、平台以及拍卖程序等问题,仍缺乏有效的、详细的规定。

  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倘若拍卖环节出了虚假产品,谁该为此担责;拍卖过程出现了纠纷,又该进行怎样的诉讼程序;网络公司不充当拍卖角色,不介入拍品的审查,拍品的真伪谁又能保证?

  网络拍卖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待新事物我们既要看到它的好处,也更应防范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入驻法院近700家,完成近9万次拍卖,加强对网络拍卖活动的监管刻不容缓。只有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建立健全网络拍卖公司监管档案,及时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等进行监管,才能让网络拍卖走得更加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