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流程

  (一)孤儿院领养小孩的程序

  收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知道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以及孤儿完领养小孩的程序后,您就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领养登记了。别忘了,办理领养登记前,领养当事人须签订领养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二)孤儿院领养小孩应提交的证件

  收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

  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手续是: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证件;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孤儿院领养小孩不要钱,在孤儿院领养小孩首先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然后可以无偿领养小孩,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收养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