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宝宝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一)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二)要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二)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三)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四)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