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会计机构的组织形式

  会计机构的组织形式是由企业的规模和它所担负的任务决定的,一般可分为独立核算机构和非独立核算机构。非独立核算机构又可分为半独立核算和报帐单位。

  1、独立核算

  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通常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能单独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单独在银行开户并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独立核算单位必须全面地进行记帐、独立对外结算和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实行独立核算单位的记帐工作组织形式又可分为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两种。集中核算是帐务工作全部在会计部门进行,各车间、部门一般不进行单独核算,而只是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原始记录,办理原始凭证手续,并对原始凭证进行适当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送交财务会计部门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其优点是可以减少核算环节,简化核算手续,有利于及时掌握全面的经营情况和精简人员,一般适合于中、小型企业。分散核算是指企业所属的分厂、车间根据生产经营的原始凭证,登记帐簿,定期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向财务会计部门报帐(这种单位称为报帐单位),或由部门编制本部门的会计报表送财务会计部门汇总编表(这种单位称为半独立核算单位),其编制方法类似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将在财务会计学中介绍。即企业的内部单位对本身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较全面的核算。这种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型企业。所以,一个企业实行集中核算还是分散核算,应视企业规模大小和经营管理的要求而决定。而且往往一个企业对某些会计业务采用集中核算,而对另一些业务又采用非集中核算。但无论采用哪种组织形式,企业对外的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和结算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集中办理。

  2、半独立核算

  半独立核算是指独立核算企业的所属的分厂、车间或生产、业务单位,其规模比较大,生产、经营上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不具备完全独立核算的某些必要条件,如不能在银行单独开户,没有独立的资金等。这些单位配备一定的会计人员,单独编制会计凭证、单独记帐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然后送会计部门汇总编表。其优点是部门负责人和职工能及时掌握部门的生产成本、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动员职工参加企业管理。这种核算组织对实行经济责任制更为需要。

  3、报帐单位

  报帐单位是指企业内部各部门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以考核其工作质量。这些单位如商品流通企业所属的门市部和分销店,平时只向上级领取备用金,定期向上级报销,一次收入全部解缴上级,由财会部门集中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