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编号: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本机关年月日作出的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当事人签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编号: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本机关年月日作出的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当事人签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