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治疗费用。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机构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

  10、住宿费。

  出现了医患纠纷,医院与患者或其家属通过协商,最后达成了某种协议,写一个“协议书”,纠纷就“私了”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院要在“私了”后的7日内,将私了的情况及协议书上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审核并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