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比例

  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每人按人头平均分配。比如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共计200万,先除掉配偶的一半100万,剩下100万为遗产。有配偶、父母和孩子四个人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最后,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适当多分。

  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一)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

  (二)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

  (三)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一)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二)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