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再婚后带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所以,如果再婚后夫妻一方带来的孩子,如果最终形成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

  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自然人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是我国宪法和民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该原则既是继承法立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继承法首要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平等观念在继承法中的反映,也是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养老育幼、互济互助的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是社会主义家庭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传统道德优良传统在当代社会的反映。以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程度而言,尚需家庭发挥其重要的扶养保障作用。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是社会主义家庭关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在处理继承法律关系时,促进和鼓励当事人之间的互谅互让、和睦团结,既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利于节约相应的纠纷解决成本,同时还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下继承关系非唯金钱论的制度优越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民法典》之继承编中同样有所体现,即在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及继承份额时,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近远、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