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发商差钱典当别墅融资,拿钱不还引债务纠纷

  房产公司抵押房屋,从一家典当公司拿到220多万元现金。可是,三个月的当期过后,房产公司申请破产,而抵押的房屋又3次流拍。

  无奈之下,典当公司提起诉讼,索要抵押贷款及综合费等共计480余万元。目前,法院对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房产典当大单找上门

  2002年,商务部正式给典当行颁发《典当许可证》,赋予了典当行新的业务: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典当公司,可以进行不动产典当。

  本案中的典当公司业务中就包括房产典当,吴先生在公司中专门负责这项业务。

  吴先生说,2006年,一笔大单主动找上门来。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他们,想要抵押房屋换取资金。来者是通州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打算抵押一栋554平方米的别墅。

  “银行只会受理房产公司的开发贷款,不会受理房产公司对一栋房屋的抵押贷款。”吴先生说。

  据吴先生介绍,这家开发商在3期工程即将封顶时没钱办《预售房屋许可证》了,而且还拖欠了工人的工资。所以,他们用2期工程中的一栋别墅进行抵押,换取现金。

  典当别墅放款220多万

  典当公司实地考察并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别墅的总价值是387万余元。典当公司按照58%的比例,决定放款220余万元。

  吴先生说,国家规定房产典当每月是3.2%的息费,而他们在放款时,为了吸引房地产公司还予以优惠,那栋别墅只收取了3%的息费,一共20.4万余元。

  “按照合同,到3个月还款期限后,房地产公司应该还给我们240余万元。”吴先生说,息费都是事后支付。

  让典当公司没想到的是,还款期过后,房产公司没有赎回典当的别墅。“按照规定,抵押的别墅已经形成绝当。”典当公司的代理人赵建平说。

  房产拍卖3次均流拍

  赵建平律师说,在典当行中,传统意义上的绝当就是典当行拥有抵押物所有权,但是按照现今的《典当管理办法》,超过3万元的抵押物,绝当后典当行不能自行处置。

  于是,典当公司根据当时签订合同时的《公证书》,向通州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抵押的别墅进行拍卖。2008年1月7日,通州法院准许对别墅进行拍卖。

  “第一次拍卖的评估价是700多万元,流拍;第二次评估价降到600多万元,还是流拍。”赵建平律师说,2008年10月,通州法院以506万元的价格对别墅进行拍卖,但是还没有拍出去。

  无奈之下,为索回抵押钱款,典当公司向石景山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共计480余万元。但是让吴先生担心的是,由于资金链断裂,典当别墅的房产公司已经在申请破产,不知能否偿还钱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追访典当行

  宁可不接也不冒险

  据吴先生透露,现在大多数典当公司都有房产绝当的情况。

  为了减少风险,北京的各个典当公司开始降低放款率。据介绍,当初为了抢夺房地产公司客源,许多典当公司给出过高的放款率:比如评估价是100万元的房子,原本应放款40%,实际却放款60%甚至80%。而目前,放款率是40%或50%。

  阜昌典当行房产业务相关负责人石经理表示,目前他们已经严格控制大额房产抵押业务,如果数额巨大宁可不接,对小额房产抵押也加大评估审查力度。

  宝瑞通典当行房产经营中心徐经理则告诉记者,他们对于客户的融资用途一般不做干涉,如果是用于高风险的股市等金融债券类业务,会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并可能降低此类房产的抵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