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预售合同纠纷案开庭时原告要准备什么材料

  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其合同效力应依据合同法来判断,权利人请求交付商品房及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亦属于债权法上的权利,尚未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债权纠纷部分的合同纠纷类案件,应适用合同纠纷类案件的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再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该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类型,应以立法者确立专属管辖的意图为出发点,理解为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相邻关系纠纷等;而对于涉及以不动产为标的的合同纠纷,比如要求支付价款、租金等不涉及不动产本身的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