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的遗产配偶有份吗

  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是否有权利参加关于遗产的分配,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

  (1)如果遗产所有人先于继承人死亡,而后继承人也已在分割遗产前死亡的,则继承人的配偶有转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分割。

  (2)如果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如果不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没有权利参加遗产分割。

  同时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个人如果是在婚前继承所得的遗产,应当认定为该个人的婚前财产,其结婚后去世,这部分财产作为他的遗产发生继承,他配偶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份额继承遗产。

  个人如果是在婚后继承所得的遗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其去世后,这部分财产首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一半给其配偶,然后剩余一半作为他的遗产发生继承,其配偶对这一半也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份额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