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募基金的四大销售渠道

  (一)自行销售

  自行销售适合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强的情况。比如核心投研负责人人员原来是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券商资管明星投资主办,券商明星分析师等。

  (二)经纪商销售

  经纪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对投顾比较了解,对投顾有信心,投顾发行产品经纪商还能获得佣金收入、通道收入、服务收入等收入以及结算量、规模存量的业绩提升,因而经纪商在帮助投顾发产品的事情上有着强烈的合作意愿。

  (三)三方平台销售

  作为专业的私募产品销售机构,第三方平台的优势是:有各类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高净值客户,可以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平台和合作方为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做各种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宣传。

  (四)银行销售

  作为募资渠道,银行不论自有资金池还是高净值客户资源的量都非常大。保收益型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资金一般都是对接银行资金池的资金。银行还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资源,银行高净值客户对银行高度信任,容易接受银行推荐的私募理财产品。

  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它的基金存续期是没有进行公开的,也是有着这么一个期限的,而封闭式基金则会有着比较固定的存续期,一般的来说,这种存续期的时间是很长的,当这个期限满了的时候,这个基金还可以再延长存续期。也就是展期。但私募基金展期应经过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共同协商,重新制定期限。

  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