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未签合同,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满足以上情形之一,也可认定工伤。

  (一)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三)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四)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五)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六)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不签订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是工伤一样可以认定,赔偿等标准和签订合同的是一样的。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