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多少日,刑期折抵是什么意思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

  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刑期折抵的意思:是指罪犯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成刑期,予以折抵。

  留置期间可以折抵刑期。

  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由于体制改革,转为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留置也应当可以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