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者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