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介合同的支付条件以及中介合同的特征

  中介合同的支付条件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1、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

  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2、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介合同有以下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劳务;

  2、中介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体人;

  3、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