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巴中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多措并举和谐劳动关系

  去年6月,巴中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落实,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加强宣传教育。我市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先后组织16个宣讲团,深入重点企业、社区及学校举办专题讲座180场次,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50场次,接受群众咨询6万余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仅“12.4”法制宣传日,现场接受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万余份。分期分批对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乡(镇)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主任(主席)、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劳资干部进行培训,举办培训班46期,参训5000余人。开展送劳动保障知识下乡活动,累计提供政策咨询10万人次以上。组织专家学者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培训,宣讲法律知识,受益群众30万人次以上。23户中央、省驻巴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10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1户,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86%。

  加强执法监察。大力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358户,涉及职工6969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9592份,为41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8万元,责令59家用人单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对存在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随意收取保证金、超时加班不发加班费、无故拖欠工资等行为的143户用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开展以整治非法职业中介、非法使用童工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8家,涉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劳动者5965人,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家,清退童工23人,发出整改指令书69份。

  加强维权保障。将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19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95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基本形成市、县(区)、乡镇、社区四级维权保障网络。劳动保障部门先后组织劳动监察、仲裁人员奔赴深圳、温州等地,为121名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追回工资报酬131万元,为23名因工受伤民工追回应享受的工伤待遇65万元。全市80%以上企业都成立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推行快速办结制度,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农民工申诉的个案,坚持就地办案,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处理、优先结案;对集体劳动争议涉案人数多、矛盾集中、时间集中、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工作协调。注重整合监管力量,先后召开5次部门工作联席会,及时研究制定出一系列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办法和措施,工商、税务、民政部门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经委、规划和建设、旅游等部门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装潢业、宾馆等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教育、卫生部门认真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对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开展劳动监察;人事部门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努力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公安、工会、信访、司法等部门对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出现的劳动纠纷,及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解决。(据巴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