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认定婚姻无效的法律情形

  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有: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认定婚姻无效的法律情形如下:

  1、重婚

  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未终止之前不得结婚,否则构成重婚,后婚当然无效。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者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

  2、当事人为禁婚亲

  3、未到法定婚龄

  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的,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当依法获准。

  4、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属于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处理: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