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重组的作用是什么

  债务重组方式有即期清偿、延期清偿、将债务转为资本不需要清偿或者可以是以上几点的任意组合,可以选择延期的方式,降低付款风险,尽可能的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增强获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为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债务重组可以减少企业债务,降低资产使用成本。一般来说,国企用来交换的资产对企业来说属于闲置的资产,给国企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较少,通过交换可以增加资产的价值,降低资产的使用成本。

  债务重组可以通过使用部分闲置的资产来抵债,实现了闲置资产的盘活,有效降低资产闲置的水平,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了增加,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将优化资产的使用效率,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而增加社会的总资产,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债务重组可以提高国有企业企业自身的信誉情况。企业信誉的高低可以说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因素,决定了企业的筹资能力,若自身的信誉度良好,就可以从资本市场上不同的筹资渠道筹集为企业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

  通过债务重组,是国有企业再创经营佳绩,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使国人坚信现行的经济体制的正确性。

  财务目标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企业财务目标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不同财务目标对企业债务的影响是不同的。

  企业财务目标的错误定位是企业过度负债的重要原因,也是内因。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实行“产值最大化”和“利润总额最大化”的财务目标,经营目标定位存在缺陷,是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形成且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也是财务活动在特殊时期扭曲的原因。资本金制度对国企持续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资本金是企业得以存在和发展,承受(或担保)债务从而取得借入资金的基本资金。资本金的数量大小影响企业的举债规模和偿债能力,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能力与发展能力。国有企业缺乏必要的资本补偿机制是其资本结构日益恶化的重要原因,而且在国家对国有企业长期推行低折旧、高税负政策的制约下,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和动机均较弱,从而导致国有企业资本金没有得到及时地补充。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不足或无资本金注入,是导致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最直接原因。因此,通过债务重组,获取暂时的现金流,缓解财务困境,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国有经济。国有经济不在量多,而在其经济控制力。而国有企业陷入财务困难,需要进行债务重组来保住国有经济的控制权,调整国有经济的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6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