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明日起打破终身制

  导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条例实施后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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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湖北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最新消息: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待遇

  畅通管理人员晋升通道解决基层人员待遇过低问题

  到2015年,湖北要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健全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施行。昨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危处长对《条例》进行了政策解读,介绍了我省即将进行的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

  【目前进展】

  合同签订基本全覆盖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现有事业单位3万多个,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10万人,涉及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农业、林业、水利、新闻出版等多个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近年来,我省实施了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的普遍推行,实现了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目前,全省聘用合同签订基本实现全覆盖。而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成为我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主渠道。10年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已经达到10.5万人。同时,我省已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初步建立起了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

  危处长表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决定配置的人事管理体制,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五大举措】

  试点管理岗位职员制

  据介绍,全省各地各部门将重点推行以下五项制度,推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制定《湖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用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同时引导基层人才快速成长。

  试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据介绍,管理岗位职员制是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的一种创新机制,该机制致力于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机制,畅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晋升通道,解决基层管理人员待遇偏低问题。

  分类分行业指导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管理办法,实现“能上能下”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