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管合同的主要义务

  (一)寄存人

  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

  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二)保管人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6、责任承担: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

  (二)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式均一样,只是有时定为草本或正式本之别。但从法律上说,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败,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责任;而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叫违约。

  公民、大内若是想要获得用以物权,在大部分的情形下与物权的所有人签署的都是准合同,此类合同在先决条件成立期间有效,而一旦这个先决条件不复存在,那么合同归于无效,且各方当事人都不需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