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谅解书填好交给谁

  (一)如果案子还在公安机关就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到了检察院就交给办案的检察官。

  (二)如果已经和受害人达成协议,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行为人可以要求受害人出具谅解书,并将谅解书交到办案机关,法院可以凭谅解书对行为人酌情进行处罚。

  (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一)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

  (三)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

  (四)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