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发高温补贴啦!看看有没有你的份

  中山商报6月4日讯昨天,我市气象部门今年首次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热到窿”有木有!好在高温补贴及时送来“清凉”。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了解到,本月起我市开始发放高温补贴,看看你有没有份?

  依照惯例每年6月至10月,是高温补贴发放的季节。从事露天工作、工作场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今年每人每月可获150元高温补贴。据介绍,逾期不发放的单位,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所属的人社分局投诉。去年,我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共接到73例相关投诉及咨询,经过核查及警告,相关用人单位均已及时补发。

  高温津贴有没有上调?没有!仍为每人每月150元

  有市民关心:“今年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高温津贴标准是否也跟着上调呢?”据了解,我市遵照省高温津贴规定执行: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暂未调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高温津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按照规定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高温补贴是否人人有份?不是!从事高温作业者才有

  高温津贴是不是人人都有份?据了解,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下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从事高温作业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那么,外勤人员是否能按照外出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像我们跑业务的,有时候就在外头跑,有时回公司。”在东区做销售的阿荣提出疑问。据介绍,高温津贴的发放有两种形式:按月发放、按天数折算。阿荣这种情况,可与单位进行协商,按实际外出工作天数每天6.9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另外,还有一些行业也存在阿荣这种模糊界定的情况,比如,司机要视乎驾驶车辆是否有空调;保安要视乎工作场合在室内或室外,有无空调等。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有分歧,可双方派代表做温度记录,举证维权。

  “清凉饮料”能抵补贴吗?不能!用人单位需免费提供清凉饮料

  据介绍,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若不提供清凉饮料,用人单位将受到500—2000元不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