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州高温施工的停工标准是怎样?

  广州高温施工的停工标准是怎样?

  根据广州市建委最新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中规定的高温施工停工标准,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就要停止户外露天工作。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改为不得超过6小时。

  提醒:

  目前,广州市气象局下辖9个区、县级市气象机构,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南沙区、萝岗区、白云区都有气象局,而海珠区气象局及荔湾区气象局在筹建中。各区天气可以在广州市气象台的官网上的“分区七天天气预报”栏处获悉。

  对于究竟工地停工是按照各区气象台站发布的气温,还是按照市发布的气温,广州市建委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