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栏目主持柳云松

  职工反映

  2011年11月,我应聘到酒店当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我未在现场,我的一个同乡在没有我授权的情况下,代我签了字,事后我没有追认。劳动合同签字后不久,单位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份。上个月,我要去另一公司就职,便向酒店负责人辞职。酒店负责人告诉我说,我们的劳动合同是6年,我现在辞职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同意我辞职。请问,同乡以我的名义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答疑

  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安财认为,这份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能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民事行为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但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案中的劳动者,其同乡虽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但劳动合同自2011年11月开始至今年2月,时间长达3个多月,本人知道酒店与其订立了劳动合同,对代签名的事实也很清楚,却没有就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因此该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