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企业清算员工工资的处理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成立清算组,清算结束之后去申请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时间一般都是6个月左右,但是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个月左右。公司注销要登报45天,然后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45天,因此时间都会比较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清算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