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收费依据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收费依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时间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