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拆迁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对拆迁决定、拆迁补偿决定不服时,被拆迁人要及时向作出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决定的上一级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特别留意《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行驶相关权利的时间规定。

  其次,在房产评估过程中,被拆迁人有选定评估公司的权利,如对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不服,要积极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以最大限度保障房屋的价值。

  第三,在补偿协议后,签订协议的拆迁部门与被征收人是平等的协议双方,如拆迁部门不履行协议约定,被拆迁人可依据该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如发现拆迁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拆迁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督促行政人员依法行政,合法征收。

  我国对于房屋征收的赔偿标准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首先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费用补偿,四十平以下的房屋拆迁费是每户五百元,而四十平以上按照每增加二十平就多赔偿一百元的标准处理。并且国家会给予被征收房主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偿,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签订协议并成功交房的人还会有搬迁奖励金。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分为房屋补偿、现金补偿和两种结合的补偿。对其补偿金额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有关政策目前就房屋补偿主要分为这四种:

  1、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预制砖砼结构:补偿2800元/平米;

  4、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