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当事人怎样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属于该范围内的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发生争议后达成请求仲裁的协议,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仲裁协议是将争议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的前提和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二、仲裁有哪几种审理形式?

  绝大部分的仲裁案件采用开庭审理的形式。《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这就是说除了开庭审理外。还有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审理方式,即习惯上所称的书面审理。

  三、申请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到秘书处受案室办理立案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

  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关于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仲裁协议

  5、其它证据材料

  凡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适用一般程序,应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五份;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适用简易程序,应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被申请人为两人以上的,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材料。书证为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所提交的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