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超时加班,自愿也违法

  智联招聘联合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历时四周,收取全国超过3万份问卷而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人平衡指数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职场人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66个小时,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8小时,另有30.3%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最长达16小时。而据记者调查,目前部分外企已经成了员工“被加班”的重灾区。

  8小时工作制,《劳动法》早就有规定。但因就业形势严峻,不少人被迫加入超时加班行列,个别企业日均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甚至出现恶意超时加班的行为。

  加班其实是“被加班”,不知从何时起,超时加班甚至成为合法加班的代名词,“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的法律规定成了摆设。一是不少员工的工作时间普遍超过8小时,节假日经常加班加点,个别企业还强迫职工连续24小时甚至36小时“连轴转”。而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的情况下,相当多的劳动者,恐怕只能“敢怒不敢言”了。二是有些企业为逃避加班费“机关算尽”。如,不设考勤记录,不留加班痕迹;通过书面约定,要求加班需填写加班单,而加班单根本就没有;甚至有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合同,约定一个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加班计算基数等。受访员工虽表示,“当‘加班文化’在企业泛滥时,仅靠他们个人的不满或反对已经很难解决问题了。”但是,有关部门还在“装作不知道”。

  8小时工作制,是全世界广泛认同的核心劳工标准。超时加班,该“歇息”了。劳动者“被加班”,纵使自愿也违法。所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等组织要敢于为劳动者说话,与企业平等协商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适当地安排加班,对企业单位长时间、无休止地安排加班甚至强行让劳动者加班的行为,应坚决予以制止;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进行有力的干预和查处。同时,用立法的手段强化维护劳动者休息权,以引起全社会都重视超时劳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