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措并举维护职工权益

  本报讯(记者郝培杰通讯员赵剑锋)职工工资标准怎么定?今年工资能否增加?通过哪一级组织可以反映利益诉求?这是当前每一位职工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劳动法》、《工会法》、《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了明确回答:成立工会组织,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通过平等协商来决定。为此,河西区总工会于近期下力量推进依法普遍组建工会和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将3月份定为全区工会组织“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通过扩大建会建制覆盖范围,提升维权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区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近年来,河西区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依法、以情、以服务,在各类企业中广泛开展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据统计,全区万余家企业中,已有67%的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60%的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为了让更多职工尽早加入工会,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真正成为企业职工“保护伞”,河西区加强了对此项工会建会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党建带工建”,调整充实了由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总工会等11个部门和13个街党工委组成的河西区企业建会建制工作协调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各方配合,工会积极运作的工作机制。在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中,区总工会按照“搞准底数、动态管理、总体筹划、综合治理、强化法制、重点突破、全域覆盖”的总体思路,以净增建会企业810家、会员净增5600人、职工入会率达到92%、打造建会全覆盖的街道为目标,努力提高辖区企业的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特别是针对全区楼宇经济发展的特点,实现各街辖区内有商贸楼宇的街道至少建立一座楼宇工会联合会,为楼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劳动竞赛奠定组织基础。在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落实《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实现2011年全区建会企业100%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

  据介绍,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将把建会建制工作同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发放宣传品、举办培训班、上门走访服务等方法,为企业和职工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坚持依法、以情、以服务推进建会建制,更好地展现工会作为企业之友、职工之家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各级工会组织工作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