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仲裁工伤护理费按月支付,法院执行按年支付

  一名四川来疆务工人员在工作中不幸从高空坠落导致高位截瘫。劳动仲裁判定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但是,用人单位拖拉不给,四川农民工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山区法院的法官经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最终将按月执行改为按年提前支付,这一人情味极浓的执行办法得到了农民工兄弟及其家属的高度赞扬。

  2010年5月和8月,天山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兰先后两次受理了一起四川来疆务工人员追索护理费纠纷案件。申请人张国凡在2003年7月8日受一家消防工程公司的雇用在乌鲁木齐市广汇美居物流园工地安装电缆线时,吊电缆线的绳子断裂,张国凡从3米高的工作架上坠落,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一级伤残,其生活要全部依赖护理。劳动仲裁判定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抚恤金和伤残补助金后,还判定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护理费。但是,那家消防工程公司并不能积极主动支付护理费,总以“按月支付”为挡箭牌刁难张国凡。张国凡在新疆无依无靠,又无生活来源,又苦于每月领取护理费用麻烦太多而伤脑筋。自2004年起,张国凡即在新疆为追索这笔护理费用费尽周折。他时常要到天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把这笔活命钱拿上。2008年,张国凡回四川老家。他的妻子从2009年、2010年每年都要到新疆来追索护理费。这无形中也增大了张国凡一家的生活成本。

  2010年5月,李兰法官第一次接手这一案子后,了解到张国凡一家的生活困境后,就多次上门给消防工程公司负责人做工作,希望他能积极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没想到这位负责人态度蛮横,后来竟然避而不见法官。李兰法官决定对这家消防工程公司给予罚款3万元的处罚。这家公司负责人这才着急了,找上门来赔礼道歉。李兰法官趁热打铁给他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将这位负责人打动了,他对李兰说:“法官同志,我错了,你放心,我公司会积极主动解决申请人的护理费问题”,他向法院交来了拖欠近万元的护理费。

  今年8月,已经返回四川的张国凡妻子又来到法院找到李兰法官,反映他的家乡发生泥石流,家中房屋倒塌,已经一贫如洗,看能不能让那家消防工程公司提前支付护理费,让他一家渡过难关。李兰法官与消防工程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讲明缘由,消防工程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后,主动提出将护理费提前支付至2013年8月共计50008元,以解决张国凡一家燃眉之急。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将会根据张国凡一家的实际需要及时支付护理费。

  李兰将案款电汇至张国凡所在的县级人民法院的账户上,委托当地法院将钱支付给了张国凡。

  上周,张国凡向天山区法院写来了感谢信,表达了感谢之情。他在信中说,“人民法官切实为老百姓着想的真心真情让我感动,是人民法院让我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是人民法官让我重新体会到了人性的善良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