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济宁年内8成以上企业要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11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预防调解制度,扩大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日前,济宁市出台了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方案。下一步,济宁市不仅将在高新区、北湖区等地组建区域劳动调解办公室,年底前还将在八成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调解办公室。

  据了解,新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方案中规定,将在济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加挂市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的牌子,其主要职能为:统筹全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制定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程序、规则,建立区域调解组织,组织全市调解员(协调员)培训等工作。此外还将成立综合、高新区、北湖区三个区域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协调)组织。

  另悉,在全市及各区域分别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的同时,年底前,济宁市80%以上的规模企业也将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办公室,主要介绍内部员工咨询,处理内部员工意见、建议,发展内部劳动关系调解员,协调企业内部劳动争议,接受委托调解劳动争议。(记者李蕊通讯员刘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