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后医疗费报销无下文,中建四局遭员工投诉(图)

  近日,南昌市民熊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在建筑工地工作时受伤后,虽然施工单位曾表示愿意负担相关医疗费,但他出院都一个多月了,对方还是没有兑现承诺。

  脚被砸伤医药费无人理

  据熊先生介绍,5月11日,他在位于南昌市红角洲的地中海阳光楼盘工地从事挖掘和平整地面的工作时,被一块木头砸伤了左脚背。他把自己的状况告知包工头后,独自来到新建县长堎医院住院治疗,花去1500余元。“当时我准备住院治疗时,工地负责人说会给我报销医药费,但现在却没有结果。

  施工单位称愿报销

  对此,负责该项目工程的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驻工地负责人胡经理表示,愿意承担治疗熊先生脚伤的其他医疗费用。

  至于一直未给熊先生报销相关医药费,胡经理解释是因为熊先生住院期间一直未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单位对他的治疗过程不了解。出院后,熊先生也未向单位出示过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

  经协调,胡经理承诺,只要熊先生能够出具正规的医疗费用发票,相关的费用将由单位承担。对于其他的赔偿费用,胡经理称还须与其他几位项目负责人协商后才能回复熊先生。

  律师称报销时注意留证据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属工伤,用人单位不仅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治疗费用,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也就是误工费,用人单位也应当足额发放。”江西省农民工维权中心欧阳承惟律师表示,除了医药费之外,熊先生前后治疗13天,医生建议休息15天,这段时间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熊先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欧阳律师建议熊先生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保留好相关凭证。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承担相应责任,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