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村民强拆“钉子户”谁最受益?

  由于耽误了同组90%居民的危房拆迁,一家“钉子户”被自己组内的邻居们集体表决,而后搬离家具、拆除旧房——强拆了。2011年,这一发生在四川德阳棚改区的群众自发强拆“钉子户”的事件并非个案,提出了棚改拆迁中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多数人的利益?《瞭望东方周刊》2月22日讯。

  提起强拆,人们不由之主就会联想到政府或开发商组织的强拆,因此引发的矛盾冲突甚至血案的场景历历在目,而由群众自发强拆“钉子户”的案例还不多见,发人深思,启示良多,确实值得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并要分析总结予以大力推广。

  征地拆迁,是社会的热点问题,也是城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个回避不了的矛盾,如何做到拆迁和社会稳定两不误,两促进,确实大有文章可做。但从过去的实践来看,由于许多群众有恋土难移、少数人想借机发财,狮子大开口,要求过高的补偿,不达目的不签协议、不愿拆迁,因而成为“钉子户”。再加之政府和开发商方法单一粗暴,甚至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逼迁等,因而激化矛盾导致群体事件发生。建议各地不妨从群众自发强拆“钉子户”实践中得到启示:

  政府受益。这件事让我们看到绝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政府工作到位,而且确实把拆迁和群众利益有机的结合到一起,就自然能赢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可是金山银海都买不到的。也是政府顺利开展拆迁工作的坚实保障。因而说,与其政府把精力花在组织钱拆力量上,把金钱花在铲车、推土机等拆迁设备上,而这样做的结果还会引发干群矛盾,甚至激化矛盾,倒不如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上,让群众认识到政府之所以要搞拆迁,最终目的还是为群众谋福利,从而争取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和谐拆迁。

  开发商亦受益。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以最低的经济投入换来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建立在损害拆迁户的权益上。你财大气粗,仗势欺人,采取对拆迁户断水断电、挖路堵门,甚至动用流氓或恶势力恐吓拆迁户,这样做虽然能让部分拆迁户屈服,但也会造成一部分拆迁户反感甚至对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放抗。土炮抗拆、以死相拼,点火自焚等因拆迁而引发的事件时有报道。不但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且还耽误了大量的时间,真应了那句欲速则不达的话。假如各开发商能从这件事中得到启发,将心换心,换位思考,与拆迁户交朋友,并尽可能做到让大多数人满意,赢得他们的支持,那么拆迁难题也许就会迎刃而解。

  群众也受益。诸如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出发点是为了改善大伙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政府和开发商再能做到宣传到位,就会让人们看到希望和实惠。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一些“钉子户”亦应想到邻里好,赛金宝,绝大部分拆迁户都同意拆迁,个人再提无理要求不但难以得到满足,而且还会造成大伙反感,弄得众叛亲离,两头不落好。这样的傻事还是少干或不干为好。像上面所说的那户一样,不用政府和开发商动手,邻里们就把你的房子强拆了,试问你情何以堪?还是顾全大局为好,人家能拆,咱也能拆,别一味想那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还是实在一点好。

  由此可见,这件事已经超出拆迁的本身意义,值得社会各界反思,如果能借此探索和实践出一条平稳拆迁、和谐拆迁的新路子,那真是善莫大焉,社会之幸,公民之福。